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征兵体检怎么申请复检
在征兵体检中,在任何科室被否的,可以直接向在场的征兵办、部队干部提出异议,依据实际情况大部分是予以重新体检的。一般而言,通知参加军检复检的考生都是由于血检、尿检的某些指标不合格,而这些不合格的项目都不是一些大问题,是在不符合标准指标但是又在浮动范围以内的项目。招生部门为了公平公正,给予这部分考生一次复检的机会,而复检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全文5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