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是不合法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一、子公司债务债权债务本人有义务偿还吗?
母公司、子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没有有义务偿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母公司不上市子公司能上市吗
母公司不上市,子公司也能上市。因为子公司不同于分公司,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独自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母公司上市并不是子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只要子公司具备了上市条件的,就可以上市。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吗
分公司一般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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