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申请驰名要求须满足哪些条件
商标申请驰名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2.该商标具有一定的的宣传时间、地域范围;
3.该商标使用具有一定的持续时间;
4.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是:
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
2.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交到北京,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
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
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后,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
三、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公众对该商标具有一定知晓程度的证明材料;
2.该商标曾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证明材料;
3.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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