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撤回行政许可?
时间:2023-08-11 07:10:30 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可以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是,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非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的,是不得撤回的。法律规定可以撤回的情形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所以如果当事人他想要提出一个行政许可的申请,首先他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而且他要用书面的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的申请,具体能够把他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的,就是他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那个机关,如果他的手续合法,材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的,通常直接就会给他发放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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