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诉讼费怎么算
时间:2023-04-26 10:21:18 5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追讨债务诉讼费的计算根据诉讼费用的性质和案件的性质确定,具体标准要结合案件涉及到标的额来计算,追讨债务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一、追讨债务诉讼费怎么算

追讨债务诉讼费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追讨债务诉讼费由谁承担

起诉欠款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相关规定诉讼费的说法有以下三点: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九条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三、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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