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男方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一、双方还没办结婚登记;第二、双方虽然已办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第三、一方因为在结婚登记前进行了彩礼给付,以至于该方的生活出现了困难,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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