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国外探亲访友期间,可否进行自我经济担保?
申请人赴国外探亲访友,有的不愿意给亲友增添负担,且自己具有负担赴海外期间所有费用的经济实力,是可以进行自我经济担保的。
进行自我经济担保,一是要出具银行外币存款证明,二是要出具自我经济担保书面声明(此声明最好经公证机关公证)。
2、经济担保书中的担保金额有限制吗?
一般地讲,经济担保书中担保的金额没有具体规定,但担保人必须声明在申请人短期停留期间的食宿、交通及保险等费用由其负担。
有的国家规定,担保人的年收入不得低于一定数额,否则无资格担保。也有的国家规定担保人必须年纳税在一定数额以上,才有权担保亲友短期在该国探亲访友。
3、在国外探亲访友期满后,可否申请延期?
申请人在国外探亲访友期满,一般都可申请延期,但必须至少在有效签证期满前一周提出申请。如延期理由正当充分,一般均可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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