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钱给股东,要向股东收取利息,并按民间借贷利息缴纳增值税。公司无偿借给股东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公司成立后的实收资本是为了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而不是为服务单个股东的。不计算利息收入,股东有抽逃注册资本的嫌疑,会让补交个人所得税。
一、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视为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二、股东借款可以转实收资本吗?
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合法的,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
三、股东抽逃出资有什么表现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
1、是验资后抽逃出资;
2、是假合资抽逃出资;
3、是将投资划入个人账户;
4、是以借款名义转让出资;
5、是抽逃出资,借贷维持公司经营;
6、是以虚假定购合同转让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撤资股东应当在撤资范围内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务;
3、刑事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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