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主成功投保了主险中的车损险以及在此基础上额外增购涉水险后,倘若车辆不幸遭受浸水所致的损失,便可得到保险公司相应的理赔款额。关于这两种险种及其中涉及到的相关保障内容,本文进行如下详细阐述与解析:
首先,车损险主要针对的是被保险人或者其授权的驾驶员在驾驶担保车辆之际出现保险事故且致使车辆受到损害的情况,保险公司将会依据合理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赔偿款项的具体范围,当被保险人或其被授权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该担保车辆期间,由于以下列举的各种原因而导致其权益中所包含的保险车辆发生实际损失时,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碰撞、倾覆、坠落等意外事故;火灾、爆炸、自燃(如需额外投保自燃险)等突发状况;外界物体坠落、倒塌等不可抗力因素;暴风、龙卷风等极端天气现象;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在运输保险车辆的过程中,若渡船遭遇自然灾害(仅限于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亦可申请保险公司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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