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房屋装修合同漏洞的方法如下:首先应明晰是否注明所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及型号规格,以避免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行为;关于装修完成后是否保修、包修有无明确约定;是否明确约定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避免粗制滥造、拖延工期。
怎样写房屋装修合同
房屋装修合同书写如下:
1、房屋装修合同签订时应写明当事人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
2、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3、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
4、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5、装修费用;
6、施工依据;
7、竣工质量验收标准;
8、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9、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0、违约责任。
签订室内装修合同需要注意:
1、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此外,还应注意签定合同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还要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监理概念模糊。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装公司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应在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效果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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