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开业所需的法律手续和资质要求
时间:2023-07-05 22:00:59 28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手续:

1、工商核名及办理营业执照。

2、向所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3、进行类、类器械备案,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申请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

资质:

一、人员资质

老板和投资人无从业门槛,有一颗想开药店进军医药行业,抓住健康红利的心就可以。

从业人员部分需要执业资格,主要有以下几类:

1.门店质量负责人,需要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即执业药师来担任,该资格在筹备证照办理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在经营期间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

2.中药师,如药店有售中药饮片需配备;

3.药品保管、验收、养护、营业等人员,应取得相关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药店从业人员就业年龄比较宽泛,在65周岁以下即可,如加盟德生堂药店,可享受招聘支持服务,线上线下双渠道协助招募门店经理及职业药师等重点岗位人员。

二、经营场所

1.面积要求40-100左右,具体取决于开店区域是农村还是城市;

2.要具有与所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等;

3.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的,应设置不少于20的相对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域。

三、经营执照

除开店手续提到的证件外,还需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等。同样,办理条件较为复杂繁琐,选择成熟的药店品牌加盟,可以更快的进入医药零售市场。

四、遵守规章制度

经营者需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对于新开药店,部分城市需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范围》的要求进行运作。

销售假药罪还能继续开药店吗

因销售假药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当事人如果再从事医药行业的,是有禁止限制的,情节严重的终生禁止再从事医药行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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