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是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另外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的情况分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的情况分别为: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是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5.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6.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再者,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2.法律意义不同。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全文5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