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向控告申诉部门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能够证明申诉主张的其它证据材料。
申诉书应当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服裁判文书的文书号、申诉请求、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申诉的理由,在结尾处签名或盖章,并写上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方便案件承办人及时联系。
申诉书怎么写
申诉书的第一部分应当写清楚争议的当事人,即申诉人与被诉人。在正文部分应包括:请求事项,也就是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以及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应简要说明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并列明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并提出请求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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