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公务刑事拘留一般几天
1、妨害公务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三十七天。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最长不超过三十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最长期限为七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为故意。
妨害公务刑事拘留必须判刑吗
妨害公务刑事拘留是否会判刑需要看具体情节,对其进行拘留并不等于要判刑,只是为了有助于侦查,是否要判刑,还得看情节。
如果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当然不能判刑;如果犯罪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如果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应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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