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要做账报税。
个体工商户设立会计账簿时,应当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规规定的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及时申报纳税,并提交有关税务文件。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使用邮寄数据进行纳税申报。
个体户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具体如下: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额;
2、附加税费,有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不报税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其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其有关资料的,是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其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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