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有孩子并不是离婚彩礼退还的条件,男女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造成给付方生产困难的,以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给付方可以要求退还。在司法实践中,夫妻离婚后对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而我国法律对彩礼可以退还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可以依据该规定解决彩礼纠纷。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后两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若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并孕育子女的,在双方离婚以后,若给付彩礼的一方有充足证据证实婚前给付彩礼已经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收了彩礼不退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对于彩礼,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规定,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主张退还。分别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但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基于后两种情况主张退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二、婚姻无效需要退还彩礼吗
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实践中,若是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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