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忘记写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了的,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数额,二人能够协商一致,不直接抚养方按照协议结果对子女抚养费进行支付。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那么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的支付数额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净身出户并不能够减少对子女抚养的法定义务啊!如果想少给子女抚养费,很简单,与对方达成协议。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如果对方不同意,就要进行法律诉讼,通常诉讼就会依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可以确定地告诉你,这种做法是违法的,除非对方有可能严重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时,才能够请求法院剥夺探视权,否则任何人不能够任意剥夺这项权利,不管要不要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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