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借款理由是诈骗财物吗
时间:2023-03-09 17:12:48 4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使用虚构事实的欺骗方式,因此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虚构事实借钱的行为满足诈骗四要件,那么借钱时虚构事实就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大家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除了注意对方的还款能力外,还需要注意对方是否是在用虚假的理由骗取欠款。在出借钱款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能够有效的避免日后出现借款不能拿回的情形。

一、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1、诚恳催要,帮助解决困难。在欠钱人没有跑路,但确实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索要,态度要诚恳、次数也要多。了解欠钱人的实际经济能力和收入来源,让欠款人知道借款人的实际困难的情况下,帮助欠款人谋划偿还的办法。掌握欠款人的收入规律,当知道有一笔收入后,就上门催要

2、快速行动,先期处置。有些人欠了很多钱,手头上一点资金根本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无力面对现实或者害怕法律追究的情况下,往往选择携款而逃。在这个时候,就要主动行动,通过不懈努力取得欠款人家属的理解,打听到欠款人下落,先期找到欠款人,取得对方理解的情况下要回欠款。

3、帮助欠款人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确实是经营不善,导致的无力偿还,不要一味的情绪化,讨回借款是你的目的。所以先不要对付公堂,而是在能力范围内想办法为欠款者谋求稳定的收入来源,建立长期的还款计划。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局面,对欠款者和自己本身角度,都是有好处的。

以上三种方法,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借条到期后二年内不起诉,以后就很难起诉了。

4、通过法院诉讼。对于有还款能力拒不归还,或者将要超过借贷诉讼时效的情况,就要到法院进行起诉。到法院起诉的好处,可以确认借贷法律关系,有执行强制力作为保障。欠钱的人有资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涉嫌诈骗的报案。在借钱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借钱的人信以为真,将钱借给欠款人。而欠款人得到钱之后,并没有按照当时约定的内容进行使用,而是改作他用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也就是说,从借钱开始欠款人就没有打算还。遇到这样的情况,欠款人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应当果断向公安报案。

6、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欠款人借钱不还,事后发现他向很多人借了钱,并且承诺高额的利息。而在一直催要得不到偿还的时候,就要考虑对方是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犯罪。应该提供相关借款人名单,向公安报案,追究他刑事责任。

后三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真正无法追回欠款,让其收到法律制裁也是应该的。

借贷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借贷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合同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售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1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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