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门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
一个人25万元,两个人或以上50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借款人的申请期限短于规定的最长期限的,贷款期限以申请期限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将根据园区的住房价格、职工购买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状况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经办银行把申请人的申请资料送往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中心确定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不通过审查的将资料退回经办银行,并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原因。
4.确定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信息后,中心将资料退回经办银行,并由经办银行办理有关贷款的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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