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
一、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的处理情况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的处理是: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程序
发生了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这里,我简要介绍下民事诉讼的流程。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明确起诉的被告,被告的姓名、住址等信息,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审查通过后立案,通知原告在7日内预交诉讼费。原告按照法院通知如期交纳诉讼费后,法院应在7日内将原告的诉状送达给被告及第三人(如有),要求被告在15日内提出答辩或管辖权异议,并确定举证期限,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与本案相关的证据。被告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管辖权异议经二审裁定生效。被告如果在15日内未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法院对于双方举证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听取双方质证意见。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有权申请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法院在开庭前3天应该通知双方当事人按照法院指定日期到庭。开庭结束后,由法院当庭宣判或者定期宣判。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均有权上诉。二审判决后即生效。
三、管辖移送审结之前能否提出异议?
移送审查之前是可以提出管辖异议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所以在移送管辖完成之前是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移送管辖已完成的,则不能再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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