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责任性质有哪些
时间:2023-12-03 00:34:41 21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责任性质有哪些

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责任性质是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如何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如下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本罪侵犯对象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外的产品;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一般都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故意在生产领域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程序怎么走

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就立案;

2.侦查。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4.审判阶段;

5.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9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责任性质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责任性质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