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保险理赔金到谁帐户
时间:2023-04-04 08:52:39 2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普通事故,事先投保时没有约定,伤者同意交警的认定和调解,也没有提起诉讼,一般钱打到被保险人卡上。由被保险人向伤者支付款项(由交警队认定的有效票据总额),保险金不足时自己要掏腰包补上。

2、重大事故,有人员受伤、死亡、检察院介入,伤者已经提起诉讼,肇事方已经垫付治疗费用,伤者痊愈以后,保险公司也不会打款到被保险人卡上。因为此时保险公司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和肇事者一起被列为被告。法院判决赔偿总额并判决保险公司将钱打到受伤受害人的卡上(扣除肇事者已经垫付的款),保险金不足时,法院判令肇事者一定期限内赔偿完毕。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理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赔偿项目(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二)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二、车祸人伤理赔时效是多久

车祸人伤理赔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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