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怎么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伤人理赔手续如何进行
1、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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