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保全包含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合同的保全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而赋予债权人撤销权、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和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的行为。
一、什么是债权的保全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
二、债权人权益要包括什么?
1、债务履行期届满,实现债权;2、债权人可拒绝债务人的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4、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行使撤销权;5、债权人可将部分或全部合同权利进行转让;6、债权人可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前述的转让合同权利有例外,即根据合同性质、约定等不得转让的。
全文5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