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形式有哪些
时间:2023-03-23 19:41:12 1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抵押贷款的形式

1、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其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签订书面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所在。

2、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自己所购买的得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保证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损坏(在借款期间内,如有个别情况借款人换不上佣金时,担保企业将有权利对借款人的抵押物进行买卖、出售)。

3、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获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有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这里第三方可以是直系亲属.亦或者朋友等)

4、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二、借名贷款的风险

首先就是合规风险,借名贷款一般都存在调查不实、审查不严,暴露了农信社内部员工特别是信贷员的合规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这种违规行为很可能导致农信社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其次是降低了信贷资产质量,因为借名贷款立据人和贷款使用人相分离,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贷款到期后用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农信社找立据人清收时,就会引起贷款纠纷,给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和农信社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是大额贷款无担保的风险,借款人无担保、无抵押采取的化整为零的贷款,使借款人既规避了贷款风险又把风险留给了农信社。

三、借名贷款怎样免责

1、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贷款到期后2年,如果银行没有向你追索,则你可以自动免责;

2、借款人与银行擅自更改借款条款,并且没有通知你。如借款金额增加,借款期限延长等。超过你原来责任部分可以免责;

3、借款人还清贷款,你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当然就自动结束。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抵押贷款 最新知识
针对抵押贷款形式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抵押贷款形式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