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是否可以反悔
时间:2023-05-03 15:12:11 1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遗产继承公证是否可以反悔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获得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公证后是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反悔的,这个期限就是遗产处理前继承开始之后,但是超过期限之后就不可以反悔了。

二、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依照法律规定对继承的划分,继承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基于直系血缘关系发生的继承,可以区分为第一顺序与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瞥视则是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对遗产进行分配;

(三)遗赠,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赠与的形式把遗产遗赠给他人;

(四)遗赠扶养协议,当非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扶养义务,并且在此前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的,非继承人可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获得遗产的分配。

四、继承的注意事项

(一)继承人应当慎重放弃继承权,若放弃继承权后想反悔,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

(二)任何承诺均应以书面形式确立,并由承诺人签字;

(三)关于不动产的赠与,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变更登记后就不能撤销了;

(四)要注意遗嘱可撤销、变更的属性。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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