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贷款的钱,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就债务的清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个人独自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婚后支付按揭款的钱,不论是一方收入,还是双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如无特别说明,应为产权证上署名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也支付了首付款,需要出具足够的证据。
财产分割时,如房屋确权给一方所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即将房屋视为共同财产,未付清的按揭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未给予另一方补偿,则此按揭款属于单方债务,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独立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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