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提取需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且购房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无住房公积金债务、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且您的贷款银行是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担保贷款业务委托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那么可以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按月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受理网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手续。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的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
2、购房合同、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所购住房为期房的提供预告登记证)、购房发票;
3、贷款合同;
4、申请提取月份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三)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注:购房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计算器:相关阅读:
一、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公积金贷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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