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的接受者即遗嘱受益人有权获取逝者所留下的遗嘱文件。
然而,书面遗嘱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的表达意愿需明确真实且毫无保留;
其次,在拟定遗嘱内容的过程中,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或恐吓;
第三点,立遗嘱人须在思维清晰、精神状态稳定的状态下做出遗嘱决定。
若当事人在生前所书写的诸多遗嘱存在矛盾之处,则应当以最终形成并签署的那份遗嘱作为效力最高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