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完全自愿是否还构成强奸要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女方完全自愿不构成强奸。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况,无论女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也不论对方是否表示同意,均应以强奸论。对于明知是患精神病而无性表示能力的妇女,也以强奸论。
性侵男子会构成强奸罪吗
性侵男子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十四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对象是所有女性,不包括男性。但性侵男子可以强制猥亵罪定罪量刑。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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