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量刑四个月的,人民法院会按照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决。人民检察院在移送案件时,对被告人的量刑作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对被告人判处四个月的的刑罚,但是,存在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人民法院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判处正确的刑罚。判刑是法院的职责,不是检察院的职责。犯人被判缓刑之后,就不会收监了。
一、人民检察院量缓刑法院会改变吗
人民检察院量缓刑的,人民法院是否会改变,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量刑建议后,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会直接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被告不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会按照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一般不会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量刑合理,并且不存在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会采纳人民检察院的建议,会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量刑不合理,或者存在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不予采纳,并且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二、刑事和解后还会被起诉吗
刑事和解后还会被起诉,但属于亲告犯的除外。刑事和解只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不影响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但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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