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婚和结婚的彩礼区别
(一)结婚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给彩礼。
(二)订婚礼金,这个根据地方习俗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订婚礼金是属于彩礼当中的一部分,可在订婚是部分给,结婚再给等形式;也有订婚时给礼金后,结婚时就不需要再给彩礼钱了。
(三)订婚礼金据说是给女方的,女方可以自行留着;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以表达养育之恩。订婚礼金或者是彩礼钱基本上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有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一)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
(三)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四)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三、哪些疾病属于不可以结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具体来说,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二)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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