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企业,为了员工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心态,为员工购买人身保险十分有必要。
一、人身意外保险的定义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具有短期性,灵活性、保费低的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意外伤害的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二、员工团体意外险怎么买
(一)团体意外保险必须把售后服务放在第一位。
很多公司在上团体保险之前都花了大量时间和人力进行保险方案的选择、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的沟通和选择等等。这些都是售前的工作,没有经验的公司往往会忽视了对售后服务的对比,而对于一家上了团体险的公司而言,真正耗费人力的,往往都是出现理赔需求的时候,尤其是出现人身伤害事故的时候,耗费的时间和人力会比售前花费的时间和人力多出几倍,而对于普通跌打损伤门诊一类的小理赔,则是公司几乎年年都会有人发生的。很多公司对这些工作量往往在选择团险计划时事先估计不足,甚至不做考虑,思路都放在谁能少花钱多保障上,其实各家公司在相同条件下的价格是差不多的。所以售后服务能否让公司放心应该是优先考虑的要素。
(二)团体意外保险应该把老板利益和员工利益分别考虑。
团体保险是由公司出钱保个人的险种,所以和我们为自己个人上保险还是有区别的,但不幸的是我看到的团体险都是按个人险的思路选择方案的,最典型的就是老板出钱把员工利益保全了,而把老板利益保少了。其实在保险利益中,有员工身故、伤残、门诊、住院、手术等多项具体利益,其中员工身故、伤残是老板利益,而员工门诊、住院、手术等是员工利益,这一点是大家、包括很多资深的保险代理人都没注意到的。因为当员工发生身故和伤残的时候,公司老板在赔偿费用上是无法推脱的。
(三)团体意外保险必须选择有能力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
团体保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利,还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所以当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具备《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我曾在外企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对此是有深刻体会的。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候,我会用我的经验为双方提出专业的建议的。这种经验,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是无法替代的。
三、购买人身意外险的意义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整个社会来看,危险无处不在,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购买人身保险。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保险是十分有必要的,作为公司的员工,公司有义务为工人的生命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买一份保险,等于给予他们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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