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代理以及民事代理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代理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诉讼代理以及民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代理的内容不同。民事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诉讼代理则是代为实施一定诉讼行为。
(二)代理的目的不同。民事代理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诉讼代理的目的则是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三)民事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和法人;诉讼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三、民事代理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我国法律只规定哪些情形不适用民事代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由代理人代理。2、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例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义务,如文艺表演、绘图等,因与债务人的思想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不能由他人代理。第二,违法行为不得代理。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私自买卖黄金等行为,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第三,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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