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生活中,有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会存在大量的资金支出,这是给付彩礼还是属于一般赠与,要结合给付时间和当地习俗等因素,来分析给付人支付财产时的心理状态,看其是否具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彩礼与赠与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区分:
(一)给付对方财产是否基于当地习俗;
(二)是否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三)给付财产是否为不得已而为之。
一、女方可以把彩礼做嫁妆吗
女方是否可以把彩礼做嫁妆在法律上并未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国务院彩礼的标准是否有规定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令并无婚约彩礼的规定和表述。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
“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内容规定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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