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家庭承包地家庭内部怎么分配
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分户的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家庭内部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达成协议的,发包方应当尊重其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承包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因分户要求分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应当与其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承包经营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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