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能判离吗
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能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只要证据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到场,法院也是能够作出离婚判决书的。要是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到场参加庭审,人民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本人可以不到场吗
选择诉讼离婚,原告不到场参加庭审的,视为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场参加诉讼的,法院依法审理后,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认为被告必须到场的,会对被告进行拘传,强制被告出庭参加诉讼。
因此,在诉讼离婚时,原告和被告都最好出庭参加诉讼,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出庭参加诉讼的,视为放弃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那么就有可能丧失一些合法权益,而且法院认为有必须到场的,还会通过拘传的方式强制让当事人出庭的,当事人是逃不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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