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假释裁定签收后,就可以准备回家,珍惜自由,不要回来,期间要遵守规定。
刑法
第八十二条【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一、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对假释的犯人有哪些规定
1、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在多余的时间里认真学习法律的知识,认真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监督机关对自己的管理;
2、积极按照监督机关提出的要求规定,定时告知自己的活动行为和活动的区域;
3、在接待朋友或者亲属的时候,要符合监督机关的接待规定,比如不能跟朋友去偏僻的地方进行活动;
4、期间有特殊事件发生,需要回老家;或者自己有长期、短期离开当前居住地的想法,都要跟监督机关进行报告,并且得到批准之后才可以离开。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
1、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只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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