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下来后需到何处寻求调解
调解是在诉讼之前的程序,既然已经判决就不能再调解了。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二、人民调解有哪些技巧
人民调解常用的调解技巧有:
1.要以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
2.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3.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
4.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
5.要善于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找出纠纷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
三、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吗
法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法院依制作的调解书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书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对方具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基层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组织、部门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拒不履行,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该调解书的效力,然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调解委员会没有对争议纠纷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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