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独特性质和唯一属性使得无论采用他人的身份证明或将自身所持有的证件借予他人都会直接违反我国相应的现行法规。
通常情况下,这类行为会遭到处罚,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而若情节较重,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理,包括是否受到短期拘役。
因此,强烈建议广大民众避免这样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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