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协议不能转为借款。因为股东根据投资协议履行投资义务之后,其投资财产便成为公司的财产;这个投资协议也因为义务人履行义务而消灭,协议消灭之后便无再变更的可能;所以股东投资款协议不可以转为借款。而如果当事人将股东投资款协议转为借款合同,那么就可能因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而涉嫌抽逃出资。
一、解除投资协议解散情况
解除公司投资协议不能解散公司。有以下事由才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公司亏损了能否要求返还投资出资?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能否要求返还投资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将本应属于公司的资本抽逃,危害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的行为,这个行为构成了两个结果,一个是民事结果,抽逃的股东应当对抽逃资金承担出资的责任,同时对其他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个违约的依据是发起人协议或者出资协议)。
抽逃出资之所谓违法,是因为,抽逃的股东相当于没有出资,却拥有了股权,享有股权分红,而且对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债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有违市场公平和商业合作的秩序,因此,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退出股份,也称为退股,是指公司经营过程中,经营理念与部分股东不同时,允许股东请求公司回收股权并退还对应股权的资金的行为,注意,这里指的是退还股权并折算成现金的情况,而不是当时投入了多少钱就退还多少钱,因为公司经营过程中有可能盈利也有可能亏损,所以对应股权的价格也是变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公司什么情况下有股东
公司在设立是无论什么情况都要有股东,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在50人以下,一人也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股东不能是公务员,股东具有连带责任,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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