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条件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三、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B026、B027
四、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五、办理机构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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