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日期。
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商铺出租合同
商铺出租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交付方式;
5、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
6、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
7、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
二、签订保管合同文本有哪些条款
有下列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
3.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
4.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
5.保管的方法及场所;
6.保管的手续;
7.验收的方法;
8.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9.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三、租房子需要身份证吗?
租房需要给租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应标注:此身份证复印近仅供租房使用,他用无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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