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房产证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注意只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同意落户并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才能办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