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加条件写在哪里有效
时间:2023-06-27 10:02:26 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写附条件合同,首先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具有不确定性。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哪些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

1、条件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事实;

2、当事人不确定未来是否会发生条件,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视为合同失效的条件,则视为根本没有条件;

3、条件由当事人约定,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的,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二、如果没有附条件,保险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三、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能否解除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

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属于附生效条件(停止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该条件尚未成就;

其二,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尚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

其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权利人追认之前或第三人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

其四,附始期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期限尚未届至。

因法律并未对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作出明确约定,在实务中对此问题也尚存争议。

但合同成立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在合同因一方原因不能生效的情形下,如合同仍约束另一方,则将导致交易陷入僵局状态,既不符合市场效率原则,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允许当事人解除该成立未生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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