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证件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二、离婚证如何办理
离婚证办理方法:
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需要符合哪些规定条件
离婚需要符合以下规定条件: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n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文7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