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保障申请购房补贴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29 18:04:05 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购房补贴注意事项(购新建房):

1、申请人凭《补贴购房资格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应在合同中注明:“政府补贴购房,含政府补贴款人民币XXXXXX元。将政府补贴所购房源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购房,则抵押物为整套住房,不再另行办理政府同意抵押登记的手续。贷款额度须控制在扣除政府补贴部分的产权价值范围内,政府不承担个人抵押贷款的还款责任。”

2、申请人与开发商经办人持三份《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开发商已填写并加盖公章)、《签领表(开发商已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及全部购房合同到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盖章确认后结算补贴款。

3、办证发票的备注栏须写明“含政府补贴购房款人民币XXXXXX元”(办理房产证所必须)。

4、办理房产证时须提交《补贴购房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5、完成购房手续后请将办证发票的原件及房产证原件交至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复印件将存档。

6、“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取消购房合同的,应当征得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批准。已经支付的政府补贴购房金额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额退还。

购房补贴注意事项(购存量房):

1、申请人凭《补贴购房资格证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应在合同中注明:“政府补贴购房,含政府补贴款人民币XXXXXX元。将政府补贴所购房源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购房,则抵押物为整套住房,不再另行办理政府同意抵押登记的手续。贷款额度须控制在扣除政府补贴部分的产权价值范围内,政府不承担个人抵押贷款的还款责任。”

2、申请人在签订《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中须注意:协议中买方(申请人)将除政府补贴款外剩余房款(含贷款资金)转入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存量房资金托管账户,同时买方(申请人)应注明结算账户为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3、申请人携带所有相关购房合同、《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到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盖章确认结算补贴款。

4、办理房产证时时须提交《补贴购房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5、购房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含政府补贴购房款人民币XXXXXX元”,完成购房手续后请将办证发票的原件及房产证原件交至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查验,复印件将存档。

6、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要求取消购房合同的,应当征得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批准。由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凭批准资料将托管资金全额退还至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资金账户(涉及贷款的资金退还贷款银行),买方(申请人)再至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结算退款金额。最后由买方(申请人)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手续。

更多苏州住房保障申请苏州保障房申请苏州购房补贴苏州保障房交易等相关信息请浏览【】专题。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房产交易
    房产交易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多种方式。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涉及到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资金监管、过户手续...
    更新时间:2024-01-15 19:00:06
查看房产交易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房产交易 最新知识
针对苏州住房保障申请购房补贴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苏州住房保障申请购房补贴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