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答辩应注意: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证据来进行答辩、主张相关事实;2、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庭前会议的召开、材料和证据的补充和提交等,及时掌握诉讼相关的动态;3、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一、买卖合同纠纷立案了被告怎么办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了被告首先是积极应诉,收取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等资料并在相应的期限内进行提交答辩状,注意多方收集证据,其次是按照传票规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到法院参加庭审,最后等待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收到判决书后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也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首先是应诉,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或证据副本等资料的要在收到资料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另外参加诉讼,被告可自行应诉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应诉。不管是自行应诉和委托他人应诉都要提交相关资料,自行应诉的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等,委托他人应诉的提交委托授权书或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信息及相关证件证明。注意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的收集,且证据要与案件的事实有关联。证据要真实不能伪造。
其次是按照传票的时间准时到庭参加庭审。记得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据等,有必要的可打印多份副本。
最后等待判决书,法院会分别邮寄送达或通知当事人来法院收取,收到判决书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要在收到判决书起的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
二、不让家长看孩子如何起诉离婚
不让家长看孩子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调解;
8、宣判。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有以下内容: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2、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3、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三、房产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1、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应当寻找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2、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
一是真实,这要求当事人万万不能为了达到打赢官司的目的,不择手段编造、伪造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如果这样,不仅注定要输掉官司,情节严重的自己还会吃官司。
二是合法,这里主要强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收集证据时手段要合法。
3、把握好举证中心
当事人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法院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
4、及时向法院提交证据
当事人握有充分确实的证据,但如果不向法院递交,这证据就毫无意义。而向法院提交,何时合适呢?在我国尚无关于提交证据的时限规定,因而从原则上讲,起诉或答辩时、开庭前、开庭中,甚至二审审理时都可以提交证据。但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当事人最好在庭前交换证据,这样既有利于当事人进行事先准备,又有利于法院迅速结案。
5、证据上交前的审查
利用开庭审理前审查起诉状或答辩状的机会,审查对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判断其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从而在庭审质证过程中掌握主动。
6、举证责任的免除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法院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7、保密义务
在举证过程中,当事人还应注意保守秘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另外,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法院时,应向法院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