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方式侵害隐私侵害死者隐私,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等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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