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法律规定,经法院审理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调解无效,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如一审法院裁定双方不能离婚,且分居时间超过一年,一方仍坚持离婚并提起诉讼的,则双方应准予离婚。如果一方宣告失踪,而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该离婚是合法的。
一方不同意离婚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三种情况:1、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下的财产双方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共同债务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3、没有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让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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